
敬告
這個案件已經冒名海綾月及蓄意號召本專區兔友的名義,擅自打電話直接到對方的學校,涉及威脅恐嚇,還被要求到對方學校或電教官做證,甚至做筆錄。
我們已經不是旁觀者了,我們是莫名其妙被冒名扯入的,我們有權力找出這個冒名的人,我們將尋求法律途徑。
我也希望當初打電話到對方學校的這位小姐請主動出面,或請以email主動告知。
海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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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留言全部轉移2008-03-30 01:17:47 FIFI
TO Phoebus:
我想事情沒有嚴重到這個地步吧!且我看不出對不起有哪裡妨礙到你生活的地方,況且如果你要向他採取法律途徑的話,對你來講也是浪費時間不僅要出庭還要蒐證,這樣你是不是也應該向那些路邊賣兔子還有業是擺攤的業者提出告訴呢?我覺得大家真的把一件單純的事複雜化了,何不平靜下來想想讓當事者2人好好談談,至於旁人就別再插手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