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兔已由[兔寶貝急難救助小組]救出
http://blog.xuite.net/mine.orange/rabbit/23308939
2009.04.03日某中途回報
在北檢的公告區看到有一隻兔仔讓人待認養
請小組致電了解一情形
2009.04.06小組致電給北檢並請網宣上PTT PO文找中途媽
北檢小姐:「牠目前不開放認養,因為雙腳骨折
若要認養需一個月後」
後來經由PTT兔友瑪拉拉(Marra)的協助在4/10日早上10點
帶出兔仔強強(母兔)
2009.04.10中午12:00前往芝山動物醫院讓曾治鈞看診
曾醫生診斷結果:
1.強強有一個開放性傷口已經感染,感染程度無法確定。→ 在左腳大腿與小腿相接之關節部分,整體骨折現象呈現非由自然外力造成,疑似人為惡意傷害折斷
2.強強的雙腳骨折已經是很長久的一段;並非造成沒多久,已經錯過了治療的黃金期。身體後腳大腿部份亦出現肌肉萎縮的情形發生
3.因為過度緊蹦纏右腳,導致右腳腳掌發紫(新傷) → 腳掌已呈現無肌肉包覆狀態,腳掌與腳指頭骨頭清晰可見
曾醫生建議三個方案,讓我們選擇
1.安樂死 2.截肢 3.安寧(最佳方式)
因為目前強強還有食慾,活動力也非常活躍
排除【安樂死】而【截肢】,因不知感染程度,不建議採用
所以我們選擇了對強強最好的方式【安寧】
看過強強的骨折傷口後,中途媽與曾醫生一致認為
強強的骨折並非是因高處摔落而造,感覺比較像是虐待
活生生被人用手折斷,刻意所造成,而且骨折的時間已經很長
以致強強已經習慣了骨折的雙腳,還會使用雙腳慢慢小步走與爬行
強強是一隻剛滿一歲的母兔,若感染程度不深
恢復能力強的話,或許還可以活很長時間
救了強強讓我們小組的中途媽、成員心中有無限的心疼、無奈與恨
心疼-為什麼強強還這麼小就要受這麼大的痛苦
無奈-即使捉到虐待強強的人又如何,台灣的法令能夠替強強討回什麼呢?
恨-救了強強,我們卻連一點的醫療都不用給她了,只能夠堅強陪伴強強走完人生中最後一段路
現在我們小組成員與中途媽只希望能夠讓強強渡過人生中最後一段快樂的日子
希望強強能夠像牠的名字一定堅強的活下去
照顧強強的中途媽說
每天起床見面 看到精神奕奕努力活著的強強
都應該用力的為強強努力喝采
即使每天都要面對可能稍縱即逝的脆弱生命
即使無法預測哪一天會忽然看到生命離開的悲傷時刻
但
只要強強願意繼續努力下去
我願意陪著強強再過十年都願意
每天都用開心的呼喚與疼愛對待一起度過在10個的365天
感謝兔友們對強強的關心和愛護
也請大家替強強這小生命集氣,讓牠快樂的時光可以長一點
兔寶貝急難救助小組 記錄日:200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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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日期 2009/4/5
透過兔友的消息來源
得知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有一公告 http://www.tmiah.tcg.gov.tw/page/pagetype7.jsp?page=12&seltype=2&showType=
另存圖片看大圖
由於是98/3/31之公告
有效期限只有七天
逾七天無人認領
將會已適當方式之處理
實在是看了公文後很擔心兔兔的下場 >____<
還請您幫忙PO文
徵求可以接兔的兔友們去把兔兔領養出來吧
否則真的很讓人擔心阿.....
麻煩您儘快PO文幫忙了
謝謝您
BY 兔友 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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