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動物 將公佈姓名照片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123/11/opza.html

更新日期:2007/11/23 13:09

為保障動物的生命權利,以後虐待動物將公布姓名照片行政院院會22日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將對民眾虐待動物的作法祭出重罰,除了公布施虐者的姓名、名稱或照片。情節重大者或2年內再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而參與鬥雞、鬥狗的人,也會公布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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