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會發起一場小型的記者會,主辦人在這裡 http://www.petshop.com.tw/phpBB2/viewtopic.php?t=42139&sid=3ffef78aa714750ac049c2f103c1e6ed

主要的訴求就是希望農委會不要帶頭做[推廣吃兔肉]這件事情,由某立委主辦發起,是誰我也不是很清楚,預知詳情,請到上面的網址去看喔~ 才不會有不正確的消息傳錯。

我明天要上班真的請不了假 orz..

天氣熱,不一定要帶兔兔,雖然場地在室內,但舟車勞頓兔兔可能會不舒服喔~
請大家先到網址裡面看清楚原PO的訴求喔~~
這是個善意的意見發表,至少大家的心聲有機會表達
所以千萬不可把事情弄巧成拙了
想去的人請到上面的網址跟 原PO 報名喔
務必配合當天的負責人喔

文章部分內容 :

原作者:Missy1015
發表於: 星期四 五月 24, 2007 5:13 pm ? ?文章主題: [請求] 反兔肉記者會,請各位參加

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四十分集合,十點整記者會開始
地點在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開南商工正對面)

我們希望能有一些兔友帶著兔子來參加並聲援,
就像我上一次說過的,這是個機會,讓全台民眾聽到我們訴求的好機會!

請要參加的人傳私訊給我,謝謝。

發表於: 星期五 五月 25, 2007 10:11 pm ? ?文章主題:  

整理一下明天的注意事項

第一:明天想去的人請千萬不要遲到,這非常重要!!
第二:請做好該做的保護措施
第三:請控制自己的情緒及發言,我們是去訴求,不是去抗議的
第四:如不想曝光的兔友們,請自備帽子或太陽眼鏡

大概就這樣。

 

**************** 新聞報導 ***********************************

農委會推廣吃兔肉?立委要求停止

中廣新聞網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26/1/ewn9.html

?更新日期:2007/05/26 16:00

人類把某些動物當成經濟用途的家畜,把另外一些動物當成玩賞用的寵物,不過兔子算是家畜還是寵物?大家看法就有點分歧了:農委會日前舉辦「優質兔肉產品發表會」,結果惹火了寵物兔飼主,聯合立委召開記者會,要求修法將兔子列為不可食用的動物,並要求農委會立即停止推廣。農委會官員回應,會考慮到愛兔人士的觀感,作為要不要推廣養兔技術的參考。不過目前依照動物保護法與畜牧法,兔子屬於經濟動物,食用並不違法,全世界也還沒有禁吃兔肉的國家。

(程嘉文報導)

立委羅世雄與反對吃兔肉的「兔寶貝急難救助小組」一起開記者會,小組成員說,臺灣是進步社會,為什麼要吃兔子呢?

羅氏雄表示:農委會如今大力推廣吃兔肉,完全與愛護動物的精神背道而馳。他要求農委會立即停止推廣吃兔肉,並考慮要提案修改動物保護法,把兔子排除在可食用範圍外:「如果兔子可以吃,為什麼狗應該也可以吃啊!為什麼狗不能吃,兔子可以吃?」

農委會畜牧處科長江文全表示,依現行畜牧法規,兔子為家畜,屬於經濟動物,目前國內大約有四萬隻,用途包括食用、皮毛、生物實驗及寵物等。而目前全世界也沒有一個國家禁止吃兔肉,例如法國、西班牙、義大利,每年都要吃掉超過一百萬噸。農委會是基於照顧農民的立場,才會進行技術指導。不過江文全也說,既然國內對應該鼓勵還是禁止吃兔肉還有歧見,農委會將全盤評估,做為日後產業政策檢討的依據。

__________

農委會推廣吃兔肉引反彈 立委要求停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26/5/ewcm.html

?更新日期:2007/05/26 11:31

(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二十六日電)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日前舉辦優質兔肉產品發表會,引發國內寵物兔飼主不滿,國民黨籍立委羅世雄今天聲援批評,兔子是許多小朋友共同的童年記憶,且未經檢疫的兔肉恐成為病菌溫床,要求農委會應立即停止推廣;農委會回應,兔子屬經濟動物,食用並不違法,但會考量愛兔人士觀感。

盼望打開消費市場,農政單位近來大力推廣兔肉,但畜產試驗所日前一場發表會,端出茶兔、醉兔、首烏兔、咖哩兔等多道兔肉研發產品,卻引來愛兔人士大加撻伐。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羅世雄(高雄市)上午召開記者會,聲援由寵物兔飼主組成的「兔寶貝急難救助小組」提出的訴求,要求農委會立即停止推廣吃兔肉。

羅世雄說,學校從小教育孩童「兔子是可愛的」,飼養寵物兔的經驗,更是許多小朋友心目中美好的童年回憶,但農委會如今大力推廣吃兔肉,完全與愛護動物的精神背道而馳。

兔肉的衛生把關也成為羅世雄抨擊的焦點,他說,目前的兔隻繁殖場良莠不齊,在未經百分之百的檢疫、檢驗下,消費者貿然吃進口的兔肉,無疑可能成為各種病菌孳生的溫床。

羅世雄質疑,按照農委會的邏輯,如果兔子可以吃,那狗、貓也應該可以吃,他將針對動物保護法提出修法,把兔子排除在可食用範圍外。

農委會畜牧處科長江文全表示,依現行畜牧法規,兔子為家畜,屬於經濟動物,台灣目前繁殖飼養數量約四萬隻,除供食用外,還供應皮毛、實驗兔及寵物兔等用途,吃兔肉本身不違法,農委會是基於照顧農民的立場,才會予以技術指導。

農委會也提出資料證明,目前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禁止吃兔肉,事實上,兔肉更是歐美餐桌上的佳餚,包括法國、西班牙、義大利等國,每年都要吃掉超過一百萬噸的兔肉。

江文全說,可以體諒寵物兔飼主的心理,既然國內對是否要鼓勵吃兔肉、或禁止吃兔肉仍存有歧見,農委會將全盤評估,做為日後產業政策檢討的依據。9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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