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放出兩噸被查野兔無人問津
北京新浪網 (2007-02-08 11:53)


http://news.sina.com.tw/society/sinacn/cn/2007-02-08/11533469540.shtml

  □記者李一川實習生樊偉群王富強

  本報訊昨天,尉氏縣林業派出所和縣市場發展中心的工作人員共同查獲一輛裝有近千只野兔的麵包車,隨後,城關工商所的吳副所長從林業派出所帶走了麵包車。記者前往採訪時發現兩件怪事:裝著野兔的麵包車從工商局大院開出並迅速擺脫了記者的追蹤,但工商局有關人員卻說麵包車還在院內;同時,工商局和林業派出所都說,販賣野兔的事不歸他們管。

  緣起近兩噸野兔被查扣

  昨天下午,知情者向本報打電話反映:早上7時許,尉氏縣林業派出所和尉氏縣市場發展中心接群眾舉報後在該縣文化路一飯店門口前將一輛非法運輸野兔的麵包車查獲。兩部門當場從麵包車上查獲近千只、總重近兩噸的帶毛野兔。但由於販賣野兔者找來了強硬的後台,本應屬於林業派出所管轄的此案被推到了縣工商部門。現在,兩部門互相推諉,都不願接手此事。記者立即與尉氏縣林業派出所趙所長取得聯繫。趙所長說,他們和該縣市場發展中心的工作人員共同截住了一輛非法販運野兔的麵包車,共查獲野兔10多包,共有近千只。他們將被查獲的野兔和豫B96997麵包車的司機楊某帶回所里進行調查。在他們調查後,尉氏縣工商局城關工商所的吳副所長帶走了麵包車和司機。目前,工商部門應該正在對此事作進一步處理。

  目擊麵包車逃出工商局

  昨天下午5時許,記者趕到尉氏縣工商局採訪。當本報採訪車準備進工商局大門時,豫B96997麵包車正從縣工商局院內開出。透過車窗ui以看到,麵包車內坐著兩人,車內仍裝著很多包野兔。記者立即調轉車頭追趕麵包車。

  本報採訪車追到人民路時,麵包車停靠在人民路派出所門口。記者下車上前詢問麵包車司機,司機神色慌張,稱他並非工商局人員,只是這輛麵包車的司機。看到記者上前拍照,司機立即駕車快速前行,試圖擺脫本報採訪車。本報記者撥打110報警,請求警方攔截麵包車。本報採訪車一路追趕,經過人民路、文化路、建設路等多條道路後,麵包車速度越來越快,最後拐進了一條小巷。因採訪車車體較大,記者最終未能追上麵包車。

  記者返回尉氏縣工商局(該局城關工商所也在此院辦公)仔細查找,在院內未發現裝有野兔的麵包車。可當記者向工商局經檢隊人員詢問時,對方稱裝有野兔的麵包車還在工商局。

  怪事都說不歸自己管

  記者找到尉氏縣工商局的張副局長了解情況,張副局長說,裝有野兔的麵包車應該還在院內。

  記者把裝有野兔的麵包車出現在街頭的事告訴張副局長,張副局長表示,他需要再了解情況。

  張副局長告訴記者,工商部門主要負責的是流通領域的經濟檢查工作,查扣野兔的事應該由林業公安部門進行調查。『現在,林業派出所說將此案移交給我們了,那他應該給我們出個移交手續,給個函什麼的,你問他們(指林業派出所)給了沒有?』張副局長說。

  記者打電話給林業派出所趙所長,趙所長說,工商所的吳副所長找到他們要接管這個事。目前,此事已經交給工商所處理了,他們就不管此事了。對於是否辦理了移交手續,他表示不太清楚。

  說法林業公安應該管

  林業派出所為何不對此事進行處理呢?趙所長說,他們可以對販賣野生動物的行為進行查處,但此事不夠立案標準,應該屬於行政案件。既然是行政案件,就應該移交給工商部門處理。

  記者說:『野兔屬於省級保護動物,這樣的案子應該由林業部門查處吧?』趙所長說:『野兔不是國家一、二級保護動物,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我們不應該立案。這應該歸工商部門和野生動物保護中心來查。』

  昨天下午,記者諮詢了省林業公安局。林業公安局有關人士說,野兔屬於保護動物,運輸、販賣野兔的事情應歸林業公安部門管。

  記者了解到,野兔屬於省級保護動物,運輸、販賣都要辦理有關証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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