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修正草案 虐待動物可判一年

更新日期:2006/08/15 03:40 記者: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814/2/22m5.html

日前網路虐貓人事件讓許多人感到憤怒,農委會接到許多民眾反映,要求修法加強管理效能。農委會昨天表示,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已完成,未來虐待動物且造成動物明顯肢體殘障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動保團體在虐貓事件之後,也積極串連,除組成「反虐動物聯盟」,在網路上及近日的台北世貿寵物展積極展開「修改動保法全民大連署」,在「動物保護法」的修正案中,加入尊重生命的教育課程講習與行為矯治的強制規範。此外,九月九日的搖尾巴節將舉辦「推動全面修改動保法大遊行」,一起為無言的動物發聲。

這次修正的另一個重點是,依現行規定,飼主有虐待動物之實,只規定將動物交給飼主「改善」,修正案中增加「緊急避難條款」,即只要發現被虐動物,農委會可即時介入保護動物,送進中途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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